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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ite 605, 99 Bathurst St, Syd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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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收到这些问题:

——“我的签证能全职工作吗?”

——“我拿了这张签证能去别的城市住吗?”

——“我生病了,能申请休学吗?”

——“我拿到签证之后还得给现在的雇主工作吗?”

大家都知道在获得签证之后,准签信上会有一串签证条款Visa conditions(永居签证和部分临时签证除外)。不同签证会被配上不同的条款。

其实以上这些问题都可以从你的签证条款里获得答案。签证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好好遵守,是有可能根据移民法Section 116(1)(b)取消签证的。
下面嘉诚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常见签证里,常见的签证条款。

500学生签证

01 8501- Work Limitation

8501常见于学生签证,规定了学生在课程开始前不得在澳洲参与任何工作(除非此时手上拿着一张别的允许工作的签证或者过桥签)。课程期间,每两周不得工作超过40小时(7月1日之后会变成48小时)。

02 8202 – Meet Course Requirement

学生必须在持有签证期间全日制 (Full-time) 学习,保持注册 (Enrolled) 状态。

所以擅自休学、停课是不可以的。

03 8208 – No Study Change Relating to A Critical Technology Without Approval

这个条款是这两年新出的,主要为了保护澳洲关键技术产业,在未允许的情况下,学生不得参与关键技术行业的学习。

04 8501 – Maintain Health Insurance

学生必须在持有学生签证期间持有OSHC。

05 8516 – Must Maintain Eligibility

学生必须在持有学生签证期间继续满足签证要求。也就是说申请签证时你满足哪些要求(有充足资金、无移民倾向、就读课程等级等)拿着签证时也要继续满足。所以假设申请时是用本科课程coe申请的,念着念着转学到Diploma课程了,课程等级降低,那就不满足签证条款了。

06 8517 – Maintain Education for Dependants

这一条只适用于带副申请人申请的情况,如果有学龄儿童做为副申请人持有学生签一起来澳洲,且会停留3个月以上,那必须给孩子安排上学的事情。

07 8532 – Under 18 Approve Welfare

对于18岁以下的学生,在未满18岁期间要有监护人。监护人可以是父母、居住在澳洲的亲戚、寄宿家庭或是学校安排的监护人。

08 8533 – Inform Provider of Address

拿着学生签证入境澳洲后的7天之内要告知学校你的新地址;在澳洲期间换地址了也要在7天之内告知学校;如果要转学,也要在收到新学校COE后的7天内告诉原先的学校。

600旅游签证

01 8101 – No Work

在澳洲境内持有旅游签证期间不允许工作。而且因为旅游签是一张多次往返的签证,如果你这次入境并没有工作,但被发现上次拿这张旅游签入境时工作了,那也是会被取消签证的。

02 8201 – Maximum three months study

在澳洲持有旅游签时如果要上课,不能超过三个月。

485毕业生工作签证

01 8501 – Maintain health insurance

持有485签证期间必须有OVHC。

408疫情签证

01 8501 – Maintain Health Insurance

持有408签证期间必须有OVHC。

02 8107 – Work Limitation

8107条款针对疫情类签证持有人的要求是有临时放宽的。你可以在持有签证期间更换雇主,也可以为多个雇主同时工作,包括自雇,而且换雇主不需要跟移民局报告。但持有签证期间一定不能停止工作,如果工作停止了,那必须找到新的雇主,或者申请其他签证,或者离开澳洲。

03 8303 – Activity limitation

签证持有人不能参与危害澳洲社会安定、或对澳洲社会形成暴力威胁的活动。

491偏远地区州担保

01 8578 – Must notify of certain changes

如果签证持有人的住址、邮箱、电话号码、护照信息、雇主地址、上班地址发生了变化,那么签证持有人必须在14天内通知移民局。

02 8579 – Must live/work/study in a designated regional area

签证人在澳洲持有签证期间,必须在Designated regional area 生活、工作、学习,也就是除了悉尼、墨尔本和布里斯班的偏远地区

03 8580 – Must provide evidence of addresses

在持有491签证期间,移民局会时不时发信过来要求签证持有人提供住址、雇主地址、上班地址、上课地址的证明,签证持有人在收到邮件后必须在28天内提供证明

04 8581 – Must attend interview

如果移民局要求你在某个时间去某个地点参加面试,那你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482临时雇主担保

01 8501 – Maintain health insurance

在持有482签证期间必须持有OVHC。

02 8607 – Approved work only

这个条款的内容很长,包括:

  1. 签证持有人必须在提名职业工作(如果换了提名职业,要申请新的提名和签证)
  2. 签证持有人只能为提名雇主工作(如果换了雇主,要申请信的提名)
  3. 签证持有人必须在入境澳洲后90天内开始工作(如果下签时人在境外),或下签后90天内开始工作(如果下签时人在境内)
  4. 如果签证持有人停止工作,那么停止时间不能连续超过60天
  5. 对于岗位强制需要持有执照或注册证件的签证持有人提出的额外要求。

870父母担保临时签证

01 8103 – No Work

签证持有人在澳州境内期间,除非有移民局书面批准,否则不得工作

02 8303 – Activity limitation

签证持有人不能参与危害澳洲社会安定、或对澳洲社会形成暴力威胁的活动。

03 8501 – Maintain health insurance

在持有870签证期间必须持有OVHC。

04 8531 – Must leave before visa expiry

签证持有人不得在签证允许的停留期结束后继续留在澳大利亚。

05 8564 – Must not engage in criminal conduct

签证持有人不得从事犯罪行为。

06 8609 – Notify new details

如果签证持有人的姓名、住址、邮箱、电话号码、护照信息发生了变化,那么签证持有人必须在14天内通知移民局

很多人都觉得签证下签之后整个过程就结束了,可以安心拿着签证在澳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其实并不是这样,持有签证期间,如果没有遵守签证条款,签证有可能会被取消;而且之后申请其他签证时,尤其是移民类签证,如果过去没有遵守当时的签证条款,那对移民签证的申请也会造成影响

Post Author: Zhou, Cassie